2026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上涨0.1%。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持平,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同比下降0.2%,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06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下降9.2%,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6.1%,影响CPI下降约0.26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3.7%,影响CPI下降约0.2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6.9%,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2%,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一平两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3.2%和2.6%,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9%和1.7%;教育文化娱乐价格持平;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3.4%和0.1%。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环比持平。食品中,蛋类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2.0%,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4.8%,影响CPI下降约0.10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7%和0.9%,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0.3%,交通通信价格上涨0.1%;居住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下降0.2%。
2026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 同比涨跌幅 (%) | |
居民消费价格 | 0.2 | 0.2 |
其中:城市 | 0.2 | 0.2 |
农村 | 0.2 | 0.1 |
其中:食品 | 0.0 | -0.7 |
非食品 | 0.2 | 0.4 |
其中:消费品 | 0.2 | 0.3 |
服务 | 0.2 | 0.1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3 | 0.8 |
按类别分 | ||
一、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 | 0.0 | -0.2 |
粮食 | -0.1 | -0.1 |
食 用 油 | -0.2 | -0.7 |
鲜菜 | -4.8 | 6.9 |
畜 肉 类 | 0.5 | -6.1 |
其中:猪肉 | 1.2 | -13.7 |
牛肉 | 0.0 | 7.1 |
羊肉 | 0.3 | 4.6 |
水 产 品 | 2.0 | 0.7 |
蛋类 | 2.7 | -9.2 |
奶类 | -0.2 | -0.8 |
鲜果 | 2.0 | 3.2 |
卷烟 | 0.0 | -0.3 |
酒类 | -0.6 | -1.8 |
二、衣着 | -0.2 | 1.9 |
服装 | -0.2 | 2.1 |
鞋类 | -0.3 | 1.4 |
三、居住 | 0.0 | -0.1 |
租赁房房租 | -0.1 | -0.4 |
水电燃料 | 0.1 | 0.4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9 | 2.6 |
家用器具 | 0.7 | 6.6 |
家庭服务 | 1.7 | -2.3 |
五、交通通信 | 0.1 | -3.4 |
小汽车 | 0.3 | -1.5 |
交通工具用能源 | -1.2 | -10.4 |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 0.1 | -0.6 |
通信工具 | 0.9 | 1.3 |
通信服务 | 0.0 | 0.0 |
邮递服务 | 0.1 | -1.6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3 | 0.0 |
教育服务 | 0.0 | 0.5 |
旅行社及其他旅游服务 | 1.8 | -6.6 |
七、医疗保健 | 0.3 | 1.7 |
中药 | -0.1 | -1.4 |
西药 | -0.1 | -1.0 |
医疗服务 | 0.4 | 2.7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2.7 | 13.2 |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2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生鲜)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安排,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6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5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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